您的位置首页>市粮油储备管理中心

对承储企业执行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对承储企业执行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粮油储备管理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080017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06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第五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第三十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承储企业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粮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事项主要内容: 1.进入承储企业检查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2.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地方储备粮收购、年度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3.调阅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4.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