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号)“二、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2.《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