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市特殊教育中心
家长委员会工作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家长委员会工作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特殊教育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14029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
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规定,构建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工作体系,使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委会有效融入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召开每学年2次的家长会,搭建家校教育桥梁,发挥家校共育合力。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无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