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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工作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家长委员会工作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特殊教育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联系方式: 0632-5514029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
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规定,构建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工作体系,使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委会有效融入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召开每学年2次的家长会,搭建家校教育桥梁,发挥家校共育合力。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