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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管理与综合素质评价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学生学籍管理与综合素质评价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特殊教育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联系方式: 0632-5514029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3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1998年12月2日)

事项主要内容:

每年新生入学时,学校教务处为新录取的学生办理建籍手续,为在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转入、转出等手续,并按照学段与年级共同建设学生九年的素质教育评价手册,全面评估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学习能力。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