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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86673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省政府令第219号第七条;滕政办法【2010】146号
事项主要内容:
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