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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市交警部门办理水泥运输车辆进入市区的准入手续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协助市交警部门办理水泥运输车辆进入市区的准入手续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  0632-5586673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省政府令第219号第十四条;滕政办法【2010】146号
事项主要内容:  协助市交警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水泥运输车辆进入市区的各项准入手续,并对各散装水泥车辆进行统计管理。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