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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推广发展散装水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推广发展散装水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86673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国函[1997]8号)第二条;《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第七条
事项主要内容:
1、提高散装水泥设施、装备的综合配套能力。
2、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为散装水泥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提供信息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