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滕州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滕政办发〔2010〕146号)第二款第十五条: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第五款第七条:节约能源工作委托市节约能源办公室具体负责。
2、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4、指导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节能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