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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辅助 |
实施机构: |
滕州市电力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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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滕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联系方式: |
0632-5502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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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山东省有序用电管理实施办法》(鲁经信电力〔2016〕190号)第五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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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内容: |
负责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全市电力工业经济运行各阶段综合调控目标,检测分析电力经济运行,平衡电力资源,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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