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滕州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派驻、监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
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
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四、交公路发〔2016〕124号《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通过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制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