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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指导全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发展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监督指导全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发展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保险与担保室
共同实施部门: 联系方式:  0632-5888877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1.《关于设立滕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滕编发[2008]24号)

2.《滕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滕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滕编发[2012]17号)

3.《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年3月通过)

4.《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15〕8号)

5.《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5]32号)

6.《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滕政发[2015]46号)

7.《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社区性农村信用互助合作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发[2016]66号)

事项主要内容:  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区性农村信用互助合作社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