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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全市测绘工作规划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编制全市测绘工作规划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测绘管理处
共同实施部门: 地理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0632-5813150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事项主要内容:

按照规划基期,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