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组织全市基础测绘、行政测绘、区域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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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辅助 |
实施机构: |
滕州市测绘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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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联系方式: |
0632-581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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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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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内容: |
按照《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要求和阶段性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基础测绘、行政测绘、区域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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