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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及相关推进措施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提出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及相关推进措施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重点项目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515958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滕州市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滕政办发〔2017〕44号)

事项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国家、省、枣庄市重点项目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本市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