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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项目办公室
提出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及相关推进措施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提出年度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及相关推进措施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重点项目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515958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滕州市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滕政办发〔2017〕44号)
事项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国家、省、枣庄市重点项目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本市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