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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会计函校分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事项类别:
其他
实施机构: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滕州分校
共同实施部门:
滕州市会计管理局
联系方式:
0632-5537108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会【2018】10号
事项主要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山东省规定暂时未收到通知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