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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事项类别: 其他 实施机构: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滕州分校
共同实施部门: 滕州市会计管理局 联系方式:  0632-5537108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会【2018】10号
事项主要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山东省规定暂时未收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