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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管应急救援资源和体系建设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综合监管应急救援资源和体系建设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安全生产预警救援指挥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联系方式: 5888111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修改通过,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滕政办发〔2010〕167号)

3.《关于设立滕州市安全生产预警救援指挥中心的批复》(滕编发〔2008〕10号)

 

事项主要内容:

综合监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和体系建设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