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领导安排部署和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滕政办发〔2010〕167号《关于印发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滕机编发〔2003〕21号《关于成立滕州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批复》
承担领导安排部署和上级文件要求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