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镇街安监办、部门安监中队等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滕政办发〔2010〕167号《关于印发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滕机编发〔2003〕21号《关于成立滕州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批复》
指导全市镇街安监办、部门安监中队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编制全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市安监执法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