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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02716
实施方式: 其他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滕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滕办发〔2017〕32号)内容包括:五、积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做好事。一是积极服务精准扶贫攻坚,深入开展“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活动。二是继续配合教育部门,在学校厨房建设中加强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四点半学校”建设。四是努力在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弱势群体方面有新发展、新作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家、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奉献爱心,为困境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大学新生捐资助学、结对帮扶、助力成长。
事项主要内容: 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特别是关爱促进留守儿童、家庭困难等青少年弱势群体健康成长。大力开展留守儿童等青少年弱势群体关爱保护、“四点半学校”建设、家庭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学校厨房建设督导等工作。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