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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02716
实施方式: 其他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更好发挥“五老”作用 推进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的通知》(鲁老干〔2015〕9号)、《枣庄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活动的实施意见》(枣关工委〔2014〕5号)
事项主要内容: 建立基层关工委组织,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五好标准不断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使关心下一代工作真正深入青少年中间,服务青少年。充分吸收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加入“五老”队伍中,充分发挥“五老”作用,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在时代的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