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这辞旧迎新的喜悦时刻,我代表市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向关心、热爱、支持环保工作的各级领导和辛勤耕耘在环保战线的新老同志们以及社会各界、广大市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回首过去的一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重点,坚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整体推进、综合施策,全市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坚持齐抓共管,构筑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环保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环保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会、调度会,通报有关情况,分析查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将环保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核制度,逐年增加考核分值,严格落实“一票否决”事项;市政府与各镇街、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主要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有关单位,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夯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协同促进环保工作落实;各镇街均成立了工作机构,按照环保各项目标任务要求,扎实推进环保工作。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逐步构建了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镇街属地管理、企业依法施治、社会积极参与的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坚持综合治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强化项目监管服务。取消建设项目环评初审环节,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由两次受理减少为一次受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环评审批时间,批复255个项目的环评手续,网上登记备案项目842个。邀请省环科院、省高校有关专家教授对项目审批进行严格把关,指导项目单位认真落实环保要求、规避环境风险。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前服务”,定期邀请省环科院专家对重点排污企业执行环保法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位体检”,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整改办法,对症下药,避免企业走弯路。二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对“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组织5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回头看”,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发现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限期完成关停取缔或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第二批镇(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第二批19个镇街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建成运行,实现了21个镇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严格落实《滕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分线攻坚实施方案》,联合综合执法、交通、建工、拆迁办等部门,突出抓好施工工地、道路、裸露土地、道路绿化带、餐饮业油烟、渣土运输等行业区域的烟、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各项技术标准要求,累计查处渣土车超载29起,滴漏抛洒11起;责令16处工地停工整治;暂扣烧烤炉具68套。坚持疏堵结合、分片包干、专人负责,配合农业等部门以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等道路沿线为禁烧工作防范和督查重点,督促各镇街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实现了三夏、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工作“零火情、零通报”。1-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指标PM2.5、PM10同比分别改善14.3%、21.3%;SO2、NO2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浓度限值。三是强化水污染防治。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涉水企业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放;集中清理整治河道“八乱”现象,对河道两侧的畜禽养殖场、洗沙场、洗煤厂进行彻底清理取缔。累计检查沿河涉水企业350余家,封堵入河排污口62处,清理河道垃圾和渣土5400余方,对城郭河等河道实施了清淤,有效控制了河道污染问题。对泉上煤矿塌陷地(七星湖)人工湿地、曹庄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界河入湖口人工湿地、北沙河人工湿地、新薛河(滕州段)人工湿地小魏河下游片区、新薛河(滕州段)木石片区人工湿地实施修复,确保正常发挥作用。
(三)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以新环保法为抓手,不断强化环境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重点围绕“散乱污”企业整治、环评执行情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机关等有力处罚措施,切实提高了新环保法的震慑力。采取网格化环境监管、环境监察与监测联动、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等综合措施,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企业1900余家次,立案161个,查封扣压1件,移送拘留10件,处罚1635.7万元,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全市环境安全。
(四)坚持全面统筹,生态红线优化工作成效显著。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和镇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相关人员,先后多次到省环境规划研究院、多次到枣庄市对口业务部门,对接沟通生态红线优化工作。本次枣庄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送审稿)中,我市提出的核减地块,除占压生态保护红线的禁止开发区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耕地后备资源、矿业权设置范围等核减区域均已调出,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02.03 km2(约15.3万亩),占我市国土总面积的6.82%。
(五)坚持及时准确,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确定了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中标单位;督促配合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单位,加快推进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我市纳入清查阶段的1997家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137家规模化养殖场、2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已全部完成入户普查;8台生活源锅炉已完成表格填报;40个入河排污口已按要求完成监测;1250个行政村(居)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染基本信息》录入工作;92家加油站完成纸质版填报工作。
(六)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环保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为全市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环保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宗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满意率100%,办结率100%。对服务对象和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倾听群众心声,征求意见建议,让环保工作更解民意,更“接地气”,更得民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群众与环保部门有效沟通的桥梁,满足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激情与汗水成就了过去,理性与坚强铸就着未来。在崭新而充满挑战的2019年,全体环保人员将牢固树立“以发展促环保、以服务促环保、以监管促环保”工作理念,以决战决胜的勇气、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让滕州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优美、群众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