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衷心祝愿全市人民春节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滕州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创建“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六型检察院为目标,以“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为总抓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省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建设示范院”,连续15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
回首既往,令人欢欣鼓舞;展望新年,更感责任在肩。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要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打造现代产业强市、生态文化名城,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作出积极贡献!
一、立足职能,持续提升服务大局新实效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改进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全力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市委“五大经济”转型发展,出台《服务和保障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建设的意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市委邵士官书记予以批示肯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办理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8件。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安全,深化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专项检察监督等工作举措,加强对招投标、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94件,开展预防咨询、提出检察建议19件次。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院工作情况汇报,给予充分肯定。
全力服务保障绿色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与市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意见》,规定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其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组织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活动,针对马河、户主水库水源地污染问题,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并提出检察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对水库周边及上游的35家畜禽养殖户下发《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中未落实整改的22家养殖户进行了立案处罚。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类犯罪,监督纠正环保执法领域违法行为4件,依法惩处非法排污、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人。
全力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围绕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专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犯罪164人。依法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康金彪等89人特大电信诈骗犯罪案,有力保护了群众财产权益。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官贪腐犯罪16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扶贫帮扶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法治惠民”、“五进两服务”大走访和“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工作,62名检察人员被聘为村(居)法治副主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等工作,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监督,展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作为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平安滕州建设。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涉黑、寻衅滋事、“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38件960人,批准逮捕438件63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01件1417人,提起公诉729件966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途径,进行未成年人社会品行调查25人次,深入校园开展法制宣传33次,受教育学生近万人,被省院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未成年被告人王某某涉嫌买卖身份证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封存其犯罪记录,后积极做好跟踪帮教工作,鼓励其重返校园,现王某某考入本科院校学习,社会反响良好。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访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专人负责、快速办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该类案件8件8人,提起公诉6件8人,有力打击了非正常上访行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秉持执法为民理念,用心办理群众诉求,受理各类信访案件667件次,全部妥善解决,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部署要求,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0件3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9件24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1人。坚持侦防一体,注重预防实效,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等专项预防活动,深入机关、镇街、企业举办廉政教育讲座18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政协滕州市委员会常委会听取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通报,给予充分肯定。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监督立案6人,追捕追诉29人。依法提请刑事抗诉6件9人,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4件7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等违法23件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7件,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47人,一起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开展社区矫正检察85次。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0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6件。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摸排案件线索。针对“流动加油车”非法销售运输成品汽柴油、幼儿园无证从事食品经营等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相关部门全部采纳并组织专项检查,排查整顿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也为下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累了经验。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民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给予高度评价。
三、创新驱动,增添检察工作发展新活力
坚持着眼长远、注重创新,厚植发展优势,破解发展难题,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推进“六型”检察院建设。2017年,省院确定为全面推进“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年。我们抢抓机遇,加压奋进,积极打造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化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组织评查案件251件,发现纠正问题24项;建设了高标准规范化的刑检办案区;开展对公诉人的出庭评议活动,在庭审后现场评议,共组织活动15次,发现纠正问题43个,司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新提升。以打造“智慧办案”为引领,大力应用远程视频提讯、语音智能识别自动生成笔录、远程视频庭审监督指挥等信息化系统;与市司法局对接研发了社区矫正网上检察平台,实现对监外执行人员监督全覆盖,检察信息化建设实现新跨越。不断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加大对基层执法、司法的监督力度,审查起诉轻微刑事案件63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169场次,全力化解矛盾纠纷35人次,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发展。创建“六型”检察院工作做法先后被省院、《检察日报》、《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转发,省内外有60余家单位前来参观交流。枣庄市检察机关“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年活动现场推进会在我院召开。
大力加强工作创新。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工作发展第一动力,深化“一科一品”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年度创新成果评选,以创新激发活力、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创出了特色、树立了品牌。《司法责任制改革与侦查监督人员职业保障》论文被评为首届齐鲁侦监论坛一等奖,《关于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调研报告,19篇论文被评为枣庄市检察机关优秀论文;检察文化建设、社区矫正监督平台、智慧公诉、“信息化+”等创新成果和工作亮点被高检院、省院等上级机关转发推广。
持续完善“阳光检察”机制。积极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检察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检察服务大厅的对外服务作用,接待来访群众1852人次,受理并录入各类案件1519件,接收法律文书1285份,受理律师业务申请151人次。检察服务大厅深度应用的做法被省院主要领导批示并全文转发,枣庄市院张敬艳检察长批示肯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公开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程序性信息1767条、法律文书257份。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介,发布检察信息1400余条,检察微博关注粉丝3万余人,微信和“今日头条”订阅人数3754人;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推进了检察公共关系建设。
四、党建统领,实现过硬检察队伍新变化
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至大至要的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实抓严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专题辅导报告、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刻把握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政治过硬。注重机关党支部建设,将原有的11个党支部调整改选为6个,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党支部“三会一课”等9项规章制度,编发《党建工作手册》,切实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水平;建设党建活动专门场所,党建工作资料由分散管理变为统一归档、专人管理;严格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对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的考勤、督察,召开了机关各支部书记述职大会,对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确保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突出抓好素质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已各归其类、定岗到位;探索运行新型办案模式,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新的检察权运行方式逐步确立。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签署检校共建协议,设立教学科研基地;开展“书香检察”读书、“公诉能力建设年”等活动,举办了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组织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18次,进一步提升队伍业务素能。先后涌现出全省、全市检察系统业务标兵、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等一批专家型人才。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举办了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报告会,开展了先进事迹大家谈活动,营造学典型、做先进的浓厚氛围。优秀军队转业干部徐庆伟同志被评为枣庄检察先模人物。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挖掘丰富滕州检察“正廉融和实”文化理念内涵,拍摄了《文以化人铸检魂》专题片,汇编了文化建设书籍和画册,有力提升了检察工作软实力。
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圆满完成了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等工作,实现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全力配合枣庄市院党组、滕州市委开展对滕州检察工作的全面巡察,对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逐项逐条剖析根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党组成员从自身做起,严肃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巡察整改的效果逐步显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约谈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和检务督察力度,发布检务督察情况通报16期,发现纠正问题18个,确保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
2018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地服务中心大局, 更加用心地保障改善民生, 更加有力地强化法律监督, 更加务实地深化检察改革, 更加坚定地加强队伍建设,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打造现代产业强市、生态文化名城,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