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鸡唱韵,大地回春。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衷心祝愿全市人民春节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滕州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为统领,以“保持先进性,争当排头兵”为目标,以“三项建设”为载体,以工作创新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型、忠诚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检察院,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省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 “全省未检示范基层院”等荣誉称号,连续14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回首既往,令人欢欣鼓舞;展望新年,更感责任在肩。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要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的新滕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为统领,以“保持先进性,争当排头兵”为目标,以“三项建设”为载体,以工作创新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型、忠诚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检察院,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省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 “全省未检示范基层院”等荣誉称号,连续14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服务大局更加积极主动。树立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的理念,紧紧围绕滕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经济社会五大发展战略的目标,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十三五”规划、促进滕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意见》《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房屋征迁案件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关于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等新举措,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完善服务措施,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快捕快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优化了营商环境。强化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成立了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咨询等活动,深入重大建设工程开展同步预防,保障了国有投资安全。在环境资源、国土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了荆泉水源地保护、土小企业清理取缔等专项检查活动。积极推进惠农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工作,与市扶贫办公室召开了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了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组织副科级以上检察人员结对帮扶贫困户,积极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生产条件。继续参与法治惠民工程,69名检察人员被聘为村(居)法治副主任,集中深入村居开展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等工作,受到群众好评。
  二是法律监督更加坚决有力。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打黑恶、反盗抢”安民行动,突出打击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犯罪,依法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有力的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作出宽缓处理28人,封存犯罪记录94件,跟踪帮教7人。高检院、省院对我院未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未检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的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是全省首例法院判决支持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先后被检察日报、法制网等转发。深化信访维稳工作,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均妥善解决。坚持惩防并举,积极稳妥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质量、效果整体提升。更加注重预防实效,组织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认真抓好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经常深入镇街、企业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滕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主要领导分别对我院《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给予批示肯定。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滕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侦监部门探索总结的审查逮捕“三步工作法”、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做法,被省、市院转发推广;5项业务经验做法在省、市院年度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奖。
  三是“三项建设”更加务实高效。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调整充实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提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公安局会签了《关于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出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行办法》,与审计局会签了《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出台了《关于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行办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办法》等等,切实用制度机制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按照高标准、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建设了检察服务大厅,借助科技信息化系统,采取集约管理、统一分流的方式运行,实现了案件管理、当事人接待、控告申诉、案件信息查询、远程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检务公开等“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受到群众好评。“四个强化”推进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被高检院转发。在检察信息化建设方面,注重发挥信息化功效,组织开展打造“智慧检察院”专题研讨会,进一步深化了干警对“智慧检察院”的理解和认识;建设了内部执法执纪网上监督平台,开发了同步监督软件,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对网上办案、办案工作区、看守所提讯、公诉人出庭等办案工作、上下班纪律等实时监督;加大派驻检察室“信息超市”数据采集力度,录入数据163万余条,有力支撑了“大数据”环境下的司法办案;检察服务大厅借助先进的检察服务和管理软件,集成预约与管理、身份证识别登记、叫号分流等功能,较好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建成了新媒体工作室,加强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在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将派驻基层检察室作为院党组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围绕争创一级检察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的意见》,召开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推进会,全面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5个派驻检察室均被省院评为“一级检察室”。省院吴鹏飞检察长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会议与会领导来我院现场观摩,给予高度评价。
  四是队伍建设更加扎实过硬。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党纪党规集中学习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积极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先后涌现出枣庄三八红旗先进集体、“枣庄市最美身边普法人”“滕州市十佳维权维稳卫士”“滕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批先进典型。坚持素质强检,先后出台了《队伍素能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素能评价标准》《关于加强公诉队伍建设的意见》,启动了“书香检察”读书活动,建立了检察官宣讲团,开设了“微检校”,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强化业务培训,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队伍业务素能不断提升。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牢记廉洁从检要求,自觉遵守“八项禁令”;定期召开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开展常态化的执法检查和检务督察活动,确保了各项纪律规定的有效落实。不断强化外部监督,推行特约检察员制度,会同统战部门选聘了8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我院特约检察员,进一步拓宽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深化检务公开,在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来院视察、观摩庭审等形式的基础上,开通手机报,主动向代表委员发送检察动态彩信,便于及时了解检察工作,执法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2017年,要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的新滕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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