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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专题

强化法律监督 推进依法治理——滕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纪实之八

时间:2016-12-15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正确贯彻实施,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五年来,常委会始终以推进法律正确实施为己任,共组织开展调研活动30余次,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和建议80余条,确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我市的正确实施,全市法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着力推进法律实施

    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内在要求,常委会作为促进我市法治建设的平台和载体,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和手段,依法加强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强大动力。为提高人大系统整体法治水平、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人大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市人大常委会开设了关于《预算法》、《审计法》、《环保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加强了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系统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视察“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切实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特别在征地补偿、房屋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和巩固镇(街)、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监督、优化和支持行政机关执法工作。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市检察机关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渎职侵权犯罪活动发案原因、社会背景、社会后果和案后的社会效果,警示和教育广大干部。加强与被审查机关的联系,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换届以来,已向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接收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2件,按照程序对文件进行登记、审查和归档,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加快推进司法改革

    为改善司法环境,维护群众诉讼权益,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快推动立案登记工作深入开展,提升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化解纠纷机制,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按照《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内外部工作机制建设,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工作效率,形成了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合力,发挥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整体效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聘任法律咨询员,为律师执业创造宽松和谐环境。依法任免干部,坚持举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同时深入各单位考察拟任命人员相关情况。换届以来,共组织487名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维护了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免权的权威性。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常委会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司法活动,敢于监督、刚性监督,收效明显。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市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针群众反映“执行难”等问题,以提高实际执行率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在端正执行理念、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和推进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检察机关紧抓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执法和司法公正的民生、改革、发展和稳定突出问题,主动出击查办。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地方治理建设

    常委会着力加强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强化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管理国家。组织视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和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规定,努力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完善消防隐患排查机制,提高消防管理工作能力,切实保障全市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加强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监督,完善线索来源、移动和查办案件协作机制。组织视察全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调研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防止矫正对象的脱管和漏管,进一步拓宽对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和拓宽帮教途径。

创新法律监督机制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常委会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一府两院”在工作中是否正确实施法律和依法行使职权,是否正确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正确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通常也称为“执法检查”。2015年9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常委会首次开展的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监督形式,通过执法检查,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纳税光荣、协税护税有功、偷税漏税可耻的良好氛围,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和能力,依法处罚偷税漏税企业,堵塞税收漏洞,不断培植税源,增加我市税收收入。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2016年5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执法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力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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