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对信访事项有直接管辖权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在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中,首先收到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