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新常态”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的一个关键词。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只有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变化,认清大势、顺势而为,才能抢占先机、争取主动,更好地推动经济建设提质增效、社会发展有序前行。2015年是冲刺“十二五”、对接“十三五”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一年。从今日起,本报开设“引领新常态·彰显新作为”栏目,聚焦在新常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工作亮点,为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幸福滕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简政放权,得先摸清权力“家底”。记者从3月21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六个多月的共同努力下,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出炉”,52个市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由5770项精简到4562项,压减20.94%。
“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不可为。”我市这一举措,彰显出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责的坚定决心。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张传纲介绍,2014年9月2日,我市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动员会议,印发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正式启动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统一部署的清理内容、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立即着手进行自行清理和统计上报工作。从去年10月下旬开始,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城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审核工作组,利用70余天时间,按照职权法定、全面彻底、权责一致等原则,进行联合审核。
“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权力,从5770项精简到4562项,关键是走好了清权、减权、优权、制权这四步。”张传纲说。
在减权方面,我市对没有法定依据的权力事项一律取消。对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权力事项,按照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的要求进行整合。
按照有关程序,市编办将行政权力清单递交市法制办,市法制办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逐一盖章确认。根据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我市52个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共4562项,从权力类别看,行政审批149项,行政处罚3619项,行政强制146项,行政征收28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奖励45项,行政监督291项,其他权力192项。
据了解,我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消除权力“暗门”,亮出了“家底”数,但并非执着于数字,关键是看推行后权力运行是否规范便民,以进一步优权、制权。对拟保留的权力事项,市直部门及单位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为权力划“跑道”。此外,这次公布的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修改变动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随时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行政权力清单将对外公开发布,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机构编制网及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清单以外的权力将不得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