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7日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远义彬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滕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的决议
(2015年1月17日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滕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滕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的决议
(2015年1月17日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滕州市2015年本级预算,同意《关于滕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7日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杨位明主任所作的《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7日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文亮代表滕州市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7日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滕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东代表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