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的需要, 有效防御干旱灾害,减轻干旱灾害损失,进一步提高应对旱情的能力, 保证城乡人民供水,改善城乡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维持社会稳定。结合本市抗旱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抗旱活动
本预案所称抗旱,是指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合理开发、调配、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预防和减少因降水和水资源短缺,对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活动。
1.3抗旱原则
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抗旱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抗旱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抗旱条例》、《枣庄市抗旱预案》、《滕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滕州市水利发展与改革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抗旱预案编制大纲》等。
1.5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我市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全面抗旱工作。
第二章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2.1.1地理位置
滕州市地处山东省南部,泰沂山区的西南边缘,属淮河流域,位于东经116°48'27"~117°24'26"和北纬34°49'32"~35°17'21"之间,北与邹城市交界,西濒微山湖,南部、东部分别与薛城、山亭区毗邻,辖区南北长约46公里,东西宽约45公里,总面积1485.4平方公里。
2.1.2地形地貌
滕州市位于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区,属鲁中南山区的西南簏延伸地带,地质构造以褶皱和断裂为主。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依次为低山丘岭、平原、滨湖洼地,海拔最高点596.6m,海拔最低点33.5m,坡降由1/300到1/1000。全市土地面积中,低山丘岭454km2,占全市面积的30.6%,地貌形态复杂;平原面积914km2,占全市面积的61.5%,表层为第四系冲积物覆盖,土层厚度在10—120m不等;滨湖区面积117km2,占全市面积的7.9%。
滕州市交通便利,有京沪铁路、104国道、京福高速、枣木高速等重要的交通干线穿境而过。
2.1.3主要河流、湖泊
滕州市境内河流属淮河流域,京杭大运河水系,多发源于滕州市东北部的山丘地带,自东北流向西南,注入南四湖。属雨源型山溪性山洪河流。
全市共有大小河流近100条,部分河流自成体系,单独出境。流域面积20-100km2的22条,100km2以上的5条(由南向北为十字河、郭河、城河、北沙河、界河)。据河流的特点可分为山洪河道、坡水河道和平原洼地河道三种类型。
十字河,因其下游穿越运河,呈十字形,故称十字河,又名薛河。上游为两支,一支名西江,发源于山亭区水泉乡柴山前;另一支名东江,发源于山亭区徐庄乡米山顶。全长81km,总流域面积960km2,境内长30km,为其中下游,境内流域面积188km2,河床宽80~120m。多年平均径流期348天,多年平均径流量16756万m3。
漷(huō)河,前身是明河,发源于山亭区水泉乡长城东北,全长49.7km,总流域面积244km2,境内长32中km,境内流域面积142km2,河床宽近100m,下游堤距一般150~200m,排洪标准30年一遇。漷河在西岗镇北满庄汇入城河后,从交汇口至入湖口,称城漷河。
城河是流经城区的主要河道,发源于邹城市凤凰山,全长81km,流域面积642.4平方公里(城郭河),多年平均径流期为154天。有记录以来最大洪峰流量为2270m3/s(1957年),年均径流量为9873.0万m3。
北沙河,曾名龙河,发源于邹城市香城以北的山区,全长64km,总流域面积535km2,境内长37.5km,境内流域面积321km2,河床宽100~200m,下游最大堤距170m。
界河,又名白水河,发源于邹城市崔家桥村北,全长35.4km,总流域面积193km2,境内长25.4km,境内流域面积74.6km2,上游河床宽120m左右,下游最大堤距220m。
我市西部边境濒临南四湖。南四湖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浅水型淡水湖,流域面积31700km2,最大湖水面积1268km2,总容量50亿m3,多年平均兴利蓄水量11.3亿m3。根据南四湖南阳站1954~1990年观测资料,上级湖多年平均湖水位34.58m。滕州市沿湖有西岗、级索、滨湖三个镇,境内湖岸线长21km。沿湖共建有排灌站27座,设计有效灌溉面积12.25万亩,一般年份实际灌溉面积9.0万亩。通过对上级湖多年水位变化资料的分析,沿湖各站的兴利水位一般在32.5~34.0m之间。
滕州市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3.3579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深226.1毫米。
2.1.4气象
滕州地处暖温带半湿润地区南部,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明显,大陆度66.4%。受大气环流影响,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少雨,夏季多雨炎热,秋季天晴气爽,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为13.6℃,年平均地温为16.3℃。月平均气温以1月份最低,一般在-1.8℃,极端最低-21.8℃(1957年1月18日);7月份最高,一般在26.9℃,极端最高40.4℃(1966年7月19日)。气温日差为10~12℃。无霜期165天至232天。光照时间较长,多年平均为2384.4小时,年日照百分率54.4%。10℃(含10℃)以上积温为4359.4℃。相对湿度多年平均为68%,7、8月份最大,可达80%;3月份最小,为61%。
根据1956~2006年实测资料统计计算,滕州市降水量多年平均为801mm。年内年际变化较大。最大为1964年,达1193.5mm,为多年平均降水量的1.49倍;最小为2002年,仅388mm,为多年平均降水量的48.4%,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805.5mm,为最小值的2.07倍。年内降雨多集中于6~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1.66%;7、8月份占49.15%,多以暴雨的形式出现。地区分布趋势是,多年平均年降雨量由东南部向西北部递减,时空分布不均匀。
多年平均陆上水面蒸发量1217.6mm(1956-1993年),一般年份多在1000~1250mm。蒸发量的年际变差系数为0.18。多年平均陆地蒸发量400~600mm,蒸发量的年内变化一般较大,最大为5、6月份,又以6月最大,占多年平均蒸发量的14.97%,而1、2、12月较少,尤以12月最小,占多年平均蒸发量的2.71%。
2.2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全市现辖17个建制镇,4个街道办事处。1226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总人口157.89万人,城市人口29.34万人。目前,滕州市除城区外,还有四个山东省试点中心镇,分别为大坞镇、西岗镇、官桥镇和东郭镇。
2005年,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GDP达275.57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7853元。
耕地面积7.1226万公顷,有效灌溉面积6.58万公顷。
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有具有地方特色的大棚菜、土豆等。
2.3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滕州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3055.4万m3,其中地表水为33579.0万m3,地下水为35196.1万m3,重复水量为5719.7万m3,人均水资源量402.1m3,亩均水资源量558.0m3。可利用量总量40481.9万m3,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3011.3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总量32544.7万立方米,重复水可利用量5074.1万m3。
地表水:由于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的差异,造成我市东西部水资源量分布差异较大。西部河道的拦蓄工程较少,多年平均实际利用量为1987万m3,地表水资源较贫乏,仅沿湖一带可引用湖水;东部上中游河道的拦蓄工程较多,共有大、中、小型水库28座,其中大(二)型水库1座—马河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40km2,总库容1.38亿m3,兴利库容0.6989亿m3,死库容0.051亿m3,多年平均可利用量0.30163亿m3,50%水平年可利用水量为0.2822亿m3,75%枯水年可利用水量为0.2044亿m3,95%特枯水年可利用水量为0.1204亿m3;中型水库1座—户主水库,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22座;另外有塘坝221座,拦河闸坝21座。总蓄水容量1.8756亿m3。
地下水:滕州市地下水主要水源地域分布大致分为三块:位于市西部的滕西平原水源地、东北部的荆泉水源地、东部山区的羊庄盆地水源地。滕西平原水源地是我省的粮食基地,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补给模数20~25万m3/km2·a,为第四系孔隙水;荆泉水源地主要靠大气降雨补给、地下径流补给和地表水体的渗漏补给,补给模数40~50万m3/km2·a,为奥陶系灰岩裂隙岩溶水;羊庄盆地水源地也主要靠大气降雨补给、地下径流补给和地表水体的渗漏补给,补给模数40~45万m3/km2·a,为寒武系及奥陶系碳酸岩岩溶水。全市总体上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联系密切,地表水与地下水流向基本一致,从低山丘陵向平原区汇集排泄。在东北部低山丘陵区,河川基流排泄地下水,在平原区河道径流量渗漏补给地下水。水库坝基以下渗漏也补给地下水,形成沿河、沿库等地表水体周围地下水位的高值区。滨湖区地下水位由于受湖水顶托,水位变幅较小,地下水开采量能够及时得到补给。滕州市地下水供水工程主要是机电井,从1957年开始机电井建设截止到1999年末,全市共建成机电井19662眼,其中深井738眼,配套机电井16534眼,配套率84.1%,机电井密度13眼/km2。
2.4旱灾概况
2.4.1干旱的时空分布、成因、特点
根据历史资料,1549—1949年的400年间,滕州市有记载的严重干旱20次,平均20年一次。
根据记载和城河水文站降水资料,1952—1997年46年间,24年遭受旱灾,平均2年一次旱灾。各旱灾年中,春旱12次,夏旱9次,秋旱11次,一年两季旱有6年,三季连旱有1年。对农业生产威胁最大的是秋旱连次年春旱,共发生3次,平均16年一次。最为严重的是1981年旱灾,从1980年11月至1982年4月连续18个月仅降水500.2mm,是六十年不遇的特大干旱。年内的短期干旱,每年都有发生。
1、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年内各月分配不均,时空分布不均是导致干旱的直接原因。
降水量年际变化大,根据全市各测站1956—2003年的降水观测资料,年降水量最大为1250.6mm(官庄站,1958年),最小为364.8mm(马河站,1956年);四站平均降雨量中,最大为2003年的1215.2mm,是平均降雨量的1.63倍,最小为1981年的431.0mm,是平均降雨量的57.84%。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高于1000mm的有5年,低于600mm的有11年。
年内各月分配不均,季或月的降雨量相差较大,全市6-9月平均降雨量513.7mm,占全年平均降水量的68.93%,全市12-2月平均降雨量39.0mm,占全年平均降水量的5.23%。1995年典型年内各月降水分配极不均匀,8月份降水近400mm,不足25mm的降水有5个月,且随后出现年际干旱情况。
2、滕州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的区域性差异和社会经济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条件不匹配是导致干旱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滕州市境内主要河流多发源于东部,该区域具有上游支流多,比降大,含沙量大,汛期汇水快等特点;中部平原地带,河床宽浅,泥沙沉积,导致河流季节性径流明显,不利于水资源的利用;西部湖区地势低洼,也不利于蓄水,反而极易形成涝灾。
3、现有水资源工程拦蓄不力
现有的水利拦蓄工程老化,配套程度低,导致丰水期大量的雨洪资源不能拦蓄利用,忽视调、蓄、滞;资料显示,雨季大量的雨洪资源未得到充分的拦蓄和滞留,只能白白流失。
4、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的力度不够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布局不够合理和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境内外大量地表水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单一依靠地下水资源,造成地下水位大幅下降,供水能力降低,水资源的联合调度和配置不合理,形成区域性缺水等问题。
5、浪费现象严重,节水力度不够
各行业水量浪费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水资源的相对短缺。农业方面,仍以漫灌、畦灌等耗水量大的灌溉方式为主;工业方面,用水定额相对一些经济发达城市较高,节水技术工艺相对缺乏,重复利用率低;生活方面,节水卫生器具普及率较低,“一水多用”意识不高。
此外,随着城市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用水量的不断加大,水污染的加剧及水资源的浪费,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水资源短缺。
2.4.2干旱演变及趋势
从我市灾害情况分析,干旱与洪水灾害的发生频率几乎相当,旱灾也是我市主要自然灾害。
通过对旱灾频次和频率分析发现,建国以来,我市进入旱灾高频期。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水污染、水环境不断恶化,我市缺水形势日益严峻,干旱发生频率日益频繁,灾害损失越来越大。
通过对多年降水资料和干旱成因的分析,旱灾的发生具有以下特点:除了个别年份降水量极少引起的干旱外,干旱年多发生在连续干旱年的末段年,并且季节性干旱多。连枯、连丰现象频繁发生,使水资源的年际利用存在很大的困难。
2.4.3历史干旱影响及损失
1949年4-8月上旬 |
大旱百余天 |
1952年 |
先旱后涝 |
1954年7月中、下旬 |
久旱无雨 |
1958年 |
春旱,1月下旬起,49天未降雨 |
1959年7-10月中旬 |
连续百余天干旱少雨,44.7万亩小麦难以播种,11万亩已播小麦因旱不出苗 |
1960年4-6月 |
少雨,旱情严重 |
1961年秋 |
大旱,受旱面积83.7万亩 |
1962年春,3-5月降水26.3mm |
春旱严重,受旱面积75.27万亩 |
1966年秋,8-10月降水61mm |
严重秋旱,受灾面积54.5万亩 |
1976-1977年,年平均降水600mm |
连续枯水年,1976年底开始,连续280天没有透地雨,库水干枯,河水断流,机井出水量减少,36万亩小麦减产。 |
1981-1982年,年平均降水507.9mm |
连旱,66座水库见底,多处山泉干枯,羊庄、魏庄泉群也断流,受旱面积154.6万亩(区划前),170个村庄16万人吃水困难。 |
1986年春夏秋,全年降雨480.1mm |
三季连旱,遭受近五十年一遇特大干旱,受旱面积一直持续在100万亩。 |
1988年6-9月,降水稀少 |
干旱严重,2500眼机井无水,重旱面积28.9万亩,其中5万亩秋作物播种困难。 |
1989年秋,8-10月降雨量68mm |
严重秋旱两年连旱造成“库干、湖枯、河断流”,滕西井灌区地下水位下降5.12米,受旱面积29.1万亩,绝产5万亩,3.4万人吃水困难。 |
1992年6月,全市降雨27.6mm |
受旱农田70万亩,其中重旱20万亩,56个村庄4.8万人饮水困难。 |
1993年2-4月下旬,全市降雨19.8mm |
五十年一遇的严重干旱,受旱农田43万亩。 |
1994年6-7月,7月份降雨56.1mm |
严重干旱,受旱农田100万亩,其中重旱50万亩,成灾5万亩,56个村庄5万人、50万牲畜饮水困难,3000多眼机井上水不足,河道普遍断流。 |
1995年10月下旬-1996年3月,降雨21.8mm |
20条中小河道断流,45座水库塘坝干涸,小麦受旱面积49万亩,其中重旱3万亩。 |
1997年夏,6-7月降雨56.1mm |
严重干旱,5条骨干河道断流,211座塘坝、23座小水库干涸,受旱农田60余万亩,其中重旱25万亩,绝产5万亩。 |
1999年春 |
严重干旱 |
2002年1-8月 |
严重干旱 |
2003年 |
先旱后涝 |
2.5 抗旱能力
2..5.1 抗旱工程设施情况
滕州市属淮河流域运河水系,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建成了马河、户主2座大中型水库和26座小型水库,另外有塘坝221座,拦河闸坝21座。总蓄水容量1.8756亿m3。
由于受建设时客观条件限制,加上资金和料物不足等情况造成施工质量差,工程后遗症多,多年来虽经保安全、除险加固、岁修等工程处理,状况有所改善,但由于缺乏资金,致使有些除险加固工程无法实施或不能全部实施,因此仍然存在着带病运行问题。目前马河水库已进行了除险加固,基本达到设计标准。但马河水库因上游蓄水淹地问题,与邹城库区村发生矛盾,1992年6月,省水利裁决水库汛限蓄水位由111米降低到108.5米,降低水位2.5米,减少蓄水量2500万方,导致马河水库调蓄能力降低,调洪机率增大,不利水库防洪蓄水及兴利。
户主水库大坝仅达五百年一遇标准。标准低、质量差,工程隐患多。大中型水库蓄水长期达不到设计蓄水量,影响抗旱作用的正常发挥。
目前,全市26座小型水库,经过近年来的整治,尚有14座处于带病运行状态,原设计的灌溉面积难以保证,水库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威胁。
全市共修建塘坝221座,拦河闸坝21座。
滨湖排灌站.1964年湖东堤修筑后,沿湖土地虽然免除了湖水漫溢的危害,但也造成坡水不能自排入湖,堤外洼地渍涝成灾,特别1964年全年降雨1165毫米,湖水位达到35.4米,沿湖10万多亩土地受到严重涝灾。为解决这一区域的旱涝矛盾,1965年秋开始,滨湖三乡镇相继建成了27处排灌站,装机61台,4793千瓦,设计提水能力52.8个流量,排涝面积10.57万亩,按五年一遇除涝标准设计。目前机组老化失修,管理维修经费不落实,机电设备多数面临更新换代。
滕州市地下水供水工程主要是机电井,从1957年开始机电井建设截止到2005年末,全市共建成机电井19942眼,其中深井841眼,配套机电井17155眼,配套功率116.34千千瓦。
2.5.2抗旱非工程措施情况
抗旱非工程措施包括日常管理制度、决策指挥机制、预案的制定实施、信息管理、社会保障机制、新技术推广应用、投入机制以及其它非工程抗旱措施等内容。
1、旱情信息监测和采集:我市组成了由水利、气象、等部门技术骨干参加的旱情分析专家组,干旱时节坚持旱情墒情监测,基本能满足抗旱工作需要,但缺乏科学的旱情监测信息和旱灾评估手段。
2、抗旱管理体制:用于抗旱的泵站、渠道等在管理体制改革中由于机构设置、人员落实上难以解决管护人员基本要求,多数设施管理不正常,致使很多泵站、渠道等报废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市抗旱减灾能力。我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市抗旱工作,但由于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抗旱工作缺乏主动性,往往是被动抗旱。
3、抗旱组织,我市自1996年成立了抗旱服务队,1999年被列为国家级抗旱服务组织;2005年经省防办批准成立了省防汛抗旱总队第十四支队。自成立以来,不断强化市、镇两级抗旱服务体系的建设,先后明确专兼职技术员157名,筹资配置各类抗旱机泵设备70余台套,开办了水利机械经营、打井、施工等服务功能,定期开展抗旱工程设施维修。今年物探定井27眼,抢修机井39眼,维修各类机泵200余台套。同时坚持把抗旱服务与节水工程相结合,与供水项目建设相结合,与饮水解困相结合,不断拓宽服务领域,面向市场,灵活经营,做到即服务社会,又壮大自身实力,初步实现了抗旱服务与经营管理的良性滚动发展。目前固定资产增加到240余万元,经营用房235平方米,仓库维修用房120平方米,大型设备55台套。防汛抗旱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5.3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及工程现状
2.5.3.1城市供水水源地状况
滕州市现状城市供水水源为地下水水源地及地表水水源地。
地下水:荆泉水源地。城区人饮及部分工企业用水,日供水6-8万吨。
羊庄水源地。向城区供水管网正在铺设中。设计日供水2万吨。
地表水:马河、户主水库联合向城区工企业供水,日供水4万吨。
2.5.3.2地下水水源地水文地质概况
一、区域地质
滕州市属华北地台、山东台背斜的西南隅。华北型沉积地层发育较全,岩性变化复杂,主要构造单元有滕西断陷盆地、桑村穹窿、羊庄盆地、荆泉断块、官桥断块和凫山单斜。
(一)地层
地层在全国属华北地区型,属鲁西地层分区的泰安地层小区与济宁地层小区,从老到新有太古界泰山群;元古界震旦系;古生代寒武系、奥陶系(中下统)、石炭系(缺下统)、二迭系;中生界侏罗系、白垩系;新生界第三系、第四系地层。
太古界泰山群组及元古界震旦系的花岗片麻岩,主要分布在党山乡、东郭镇的北部山区,东沙河镇东部有零星变质岩出露。古生界寒武系和奥陶系灰岩,主要分布在木石、羊庄、柴胡店等镇的丘陵区。中下寒武系地层主要分布在岗头、峄庄、界河三乡镇的北部。石炭二迭系地层(含煤层)与下伏奥陶系灰岩广泛分布在南部官桥、柴胡店镇一带和滕西平原第四系地层之下。中生界燕山期火成岩侵入体在官桥镇附近和滕西煤田均有发现。侏罗系及红色砂砾岩广泛埋藏于峄山断裂以西平原区的地层以下。
新生界第四系松散沉积物遍布于平原及山间谷地,分为冲积层、冲洪积层、坡积层和洪积层。冲积层分布在山间盆地和大型河道的两侧,上部为砂质粘土、亚粘土,下部分为砂砾石层,一般厚5~15m。冲洪积、坡积层主要分布在山前缓坡和盆地边缘地带,其粘土、亚粘土中常含有大量的钙质结核,并夹杂有基岩风化碎屑,一般厚10~30m。冲洪积层主要分布在中部和西部平原地带,岩性比较复杂,上段有粘土、砂质粘土、砂砾石组成,下段为浅灰绿色及灰白色含砂砾粘土和粘质砂土组成,一般埋深30m以内。
(二)构造
滕州市境内构造复杂,以断裂为主,褶皱次之。较大的断裂有4条,分别为峄山断裂、凫山断裂、长龙断裂和化石沟断裂,均属压扭性正断裂。还有桑村穹窿和羊庄盆地两个较大的褶皱。
1、断裂构造
峄山断裂:为一南北向深大断裂,在北部的界河镇北界河村入境,至南部的张汪镇五所楼村东出境,把滕州市分为滕西平原和东部低山丘陵两个地质体。断层上盘(西盘)由侏罗系—下第三系地层组成,下盘(东盘)由太古界及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地层组成。倾向西,倾角70°~80°,断距1500~2000m,为一压扭性阻水正断裂。
凫山断裂:在滕州市北部为东西向隐伏态,断裂北部为凫山丘陵、南部为滕西平原。上盘(南盘)由侏罗系—下第三系地层组成,下盘(北盘)由寒武系地层组成。倾向南西,倾角65°~80°,断距400m,为一压扭性正断裂。
长龙断裂:呈东西向,西端在龙阳镇龙山村南与峄山断裂斜交。上盘(南盘)由奥陶系、寒武系地层组成,下盘(北盘)由太古界泰山群地层组成。断层面南倾,倾角70°~75°,断距大于700m。
化石沟断裂:在滕州市东南部,呈南北向,断层东部为羊庄盆地,西部为官桥断块。上盘(西盘)由寒武系、奥陶系及煤系地层组成,下盘(东盘)由寒武系、奥陶系地层组成,断裂面西倾,倾角约70°,断距600m左右。
另外,滕州市境内较大的断裂还有曹王墓、庄里、程楼、张坡等断裂。
2、褶皱构造
羊庄盆地为一完整的向斜盆地。长龙断裂和曹王墓断裂将盆地分割成辛召、山亭和羊庄三个断块。辛召断块主要分布地层为太古界变质岩和岩浆岩,部分地段覆盖寒武系岩层;山亭断块主要分布中、上寒武系地层;羊庄断块主要分布中、下奥陶系地层。岩层均倾向盆地腹地。盆地西北、北及东部由下寒武系地层及变质岩组成,为地表分水岭,西及西南部由化石沟断裂与煤系地层相隔。从地质构造上看,羊庄盆地为一封闭的蓄水盆地。
上述断裂及褶皱组成了滕州市地质构造的骨架,严格影响着地下水的储存和运动。
二、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滕州市地质构造特征及水文条件,全市分为滕西平原、凫山断块、荆泉断块、官桥断块和羊庄盆地5个水文地质单元。
(一)滕西平原区
滕西平原位于本市的中西部,峄山断裂以西,凫山断裂以南,属山前倾斜平原,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面坡降为1/600~1/1200,总面积840.6km2,多年平均降水量752.8mm。
该区第四系松散沉积物较为发育,地下水赋存于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中,主要为孔隙水。岩性以粘土、亚粘土及砂砾石为主,厚度由东部的15m左右向西部的120m递增,颗粒也由粗变细。单位涌水量一般50~60m3/m·d,冲洪积扇区大于80~100m3/m·d。孔隙水主要为HCO3—Ca型水,矿化度一般为左右0.3g/l左右,PH值6.8~8.0,水温16℃左右。
大气降水是主要的补给来源,也有河流及灌溉水回归补给。排泄主要是人工开采和自然排泄两种方式。地下水径流方向与地形倾斜方向基本一致;地下水位随着降水和人工开采而变化,区域水位年变幅一般2.4~4.7m。
(二)荆泉断块区
荆泉断块区位于本市东北部的峄山断裂以东,桑村穹窿以北,总面积1126km2。滕州境内的部分是荆泉断块岩溶水系统的下游富集区,面积253.5km2,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748.0mm。区内有马河、岩马二座大型水库,对地下水有明显的补给作用。
荆泉区具有较清楚的水文地质边界,西部南部为阻水边界,北部为隔水边界,东部为补给边界。区内主要有四种含水岩组,一是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二是碎屑岩类孔隙裂隙含水岩组,三是碳酸盐岩类、碎屑岩类溶隙裂隙含水岩组,四是碳酸盐岩类裂隙溶隙含水岩组及变质岩类裂隙含水岩组。其中第二种富水性弱,单井涌水量很小,无供水意义。其余三种均具有较好的供水能力。
荆泉区地下水主要为HCO3—Ca型水或HCO3—Ca·Mg型水,矿化度在0.3~1.0g/l,水质良好。
该区具有大面积补给,集中赋存,集中排泄的特点。岩溶水的径流方向为北东—南西向,水力坡度(I)沿径流方向渐小。全区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入渗,其次是水库、河流渗漏。排泄方式主要为人工开采排泄和自然排泄两种形式,其中自来水公司开采量较大,目前开采量6~8万m3/d。
地下水动态特征具有明显的规律性,水位变幅从东向西由大变小,东部可达30m,西部则小于5m。以前泉水涌腾,近些年由于开采量增加,泉水流量渐小。
(三)羊庄盆地区
羊庄盆地区在本市东部,属十字河流域,面积546.1km2,其中滕州境内面积169.2km2。该区四周具有明显的分水岭,向斜构造与盆地地貌完全吻合。只有西南部的三山头—龙山头之间有一狭窄低洼地段,成为整个盆地地表水、地下水的唯一出口。该区多年平均降水量785.3mm。
区内广泛分布着碳酸盐岩类地层,岩层均倾向盆地腹地,盆地的边缘地带为剥蚀丘陵,裸露面积滕州境内有62.3Km2。盆地腹地较为平坦,普遍为第四系地层覆盖。区内地质条件复杂,断裂构造发育,岩性差异很大,含水层分布很不均匀。
含水岩组由两种类型组成:一是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二是奥陶系、寒武系碳酸盐岩类裂隙含水岩组。主要富水地段在羊庄、魏庄、后十湾村和龙山头等地,单位涌水量大于500m3/d•m,其它地段也有供水意义。
该地岩溶水化学类型为HCO3—Ca型,矿化度0.15~0.25g/l之间,水质良好。
羊庄盆地第四系孔隙水和岩溶水具有统一的补给、径流和排泄系统。大气降水是主要的补给来源,其次是十字河和水库等拦蓄工程的渗漏、灌溉补给。岩溶水的排泄主要是人工开采和自然排泄。人工开采主要集中在羊庄断块排泄区,鲁南化肥厂是开采大户。自然排泄包括河川径流、岩溶泉水和地下径流三种方式。
地下水总体流向为东北——西南,呈扇形展布,具有统一的汇聚径流场。
整个盆地岩溶水动态相对较稳定,变幅一般为5~10m,富水地段年变幅一般为2~5m。
(四)官桥断块区
官桥断块区位于本市东南部,峄山断裂和化石沟断裂之间,面积144.2km2。地形北高南低,北部为剥蚀丘陵,基岩大面积裸露,南部为冲洪积、坡积平原。多年降水量780mm。
区内主要有三种含水岩组,一是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二是碎屑岩类裂隙含水岩组,三是碳酸盐岩类裂隙岩溶含水岩组。其中第二种一般发育深度小于50m,单位涌水量小于10m3/m·d,由于采煤影响,含水层基本无水。其余二种在部分区域富水性较强,具有供水意义。
该区地下水主要是HCO3—Ca型,矿化度一般在0.3~1.0g/l之间,PH值在7.0~8.0之间,水质良好。
区内地下水的补给均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为主。其排泄方式主要是人工开采。
第四系孔隙水和基岩地下水的径流方向基本一致,均由北东流向南西。地下水位动态特征随季节变化明显,多年平均水位埋深8m左右,水位变幅3~5.3m。一般年份5月份出现低水位,9月份出现高水位。
(五)凫山断块区
凫山断块区位于本市西北部,滕西平原以北,是凫山单斜的外围部分。南部以凫山断裂为界、东部以峄山断裂为界,面积77.9km2,多年平均降水量731.5mm。由于局部地表分水岭的存在以及东部、南部不透水断裂带的阻挡,使其具有独立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含水岩组有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和中、下寒武系碳酸盐岩类含水岩组。前者单井涌水量一般小于100m3/m·d;后者由于富水性差异较大,一般单位涌水量在100~300m3/m·d,个别地段涌水量可达5918m3/m·d。
该区地下水化学类型主要HCO3—Ca型,矿化度0.2~0.4g/l之间。
全区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是大气降水,排泄以人工开采为主。地下水径流沿裂隙由北向南流动,受断裂阻挡,又沿凫山断裂带向西南流动。
地下水位受降水及开采的影响,水位变幅年内变化较大。
三、城区地质及水文地质环境概况
滕州市城区所处的地质构造单元是在华北地台、山东地台西南隅的最次级的滕州地堑的东北首。城区东约6km处有北西向峄山断裂分布,断距大于2000m。断层东侧为丘陵区,分布有奥陶系、寒武系、泰山群;断层西侧为平原区,分布有第四系,下伏侏罗和二叠、石炭系。城区北约1.5km处还隐伏北东向赵坡断裂。晚近时期于岗隆起区形成,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城区位于该隆起区的西南部。
由于上述的地质骨架,制约着城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的发育。总的来说,城区水文地质条件较差,大致以城河为界,南北差异较大。城河以南,松散层厚20~22m,多为全新统的亚砂土、亚粘土,含水砂层3~5m为中粗砂。由于城河的渗漏补给,单井出水量500~1000m3/m·d,地下水位埋深4~8m;城河以北至府前路,松散层由南向北变薄至13~20m,多为更新统的粘土、亚粘土。含水砂层分布不均,砂层厚5~10m,长石颗粒已被风化,处于微胶结状态,透水性较差,单井出水量50~100m3/m·d。由于开采程度的差异,地下水位埋深由东向西由6m向15m左右递增,,以化肥厂为中心形成了近3.6km2的漏斗区;府前路以北为无砂区,单井出水量小于10m3/m·d,开采程度低,地下水位埋深小于4m。下伏的侏罗系厚200m左右,为粉砂层、泥岩,裂隙发育差。单井出水量均小于5m3/m·d,为贫水层。地下水流向大致由东北流向西南,水力坡度2.2‰~4‰。
2.5.3.3 现状供水调配方案
滕州城市现状用水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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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水调查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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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名称 |
居民生活用水量 (万m3/a) |
第三产业用水量 (万m3/a) |
第二产业用水量 (万m3/a) |
生态用水量2 (万m3/a) |
合计用水量3 (万m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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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 |
997 |
243 |
2450.5 |
118 |
38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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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量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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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名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编号 |
水源地类型 |
可开采量(万m3/a) |
实际供水量(万m3/a) |
调配潜力(万m3/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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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 |
荆泉 |
E04370481000G1 |
地下水(浅层) |
3464 |
2555 |
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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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
滕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及时掌握全市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其办事机构市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设在市水务局。
市防指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商业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网通公司、中国人保、太保、平安等保险公司枣庄分公司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3.2 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主要河流、水库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组织灾后相关协调工作。
3.2.1市防指办职责
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旱情、水情;根据市防指决策,具体统一调度全市骨干抗旱工程;组织拟定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库调度运用办法及重点地区的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制定和实施抗旱预案;负责上级抗旱补助经费、市级抗旱经费、农业抗旱用电指标计划安排;组织、指导抗旱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3.2.2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行政首长抗旱责任制落实,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旱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抗旱纪律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抗旱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打击偷窃抗旱物资、破坏抗旱设施和干扰抗旱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制定抗旱规划工作。负责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抗旱水源工程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协调落实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
市农业局负责掌握农业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城建所属系统供水安全运行,负责建筑工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生产安全。
市水务局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旱情监测预报,为市政府、市防指组织抗旱当好参谋,对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抗旱调度。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抗旱资金,按照市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上级和市级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安全,优先运送抗旱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
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和林场生产安全及林业抗旱保苗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抗旱机具的供应和维修。负责农机市场监管,组织农机抗旱服务队投入抗旱。
市旅游局负责做好各星级宾馆和旅游景点用水安全。
市监察局负责检查监督参加抗旱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抗旱职责,执行抗旱纪律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旱灾地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加强对水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调查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报告地表水水质状况,并向市政府提出限制或暂停工业污水排放的建议。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旱灾的救灾工作。对受灾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抗旱期间市级储备粮调得动、用得上,保障灾民粮油供给。
市商业局、市供销社负责抗旱及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报工作。对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预报信息。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旱情、灾情和各地抗旱动态。
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保障抗旱信息畅通。
市供电公司负责保障抗旱设施的安全和电力供应,抗旱用电及时足额到位。
各保险公司滕州分公司负责旱灾后的及时理赔和监督。
第四章 预防及预警
4.1 预防
4.1.1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旱情监测统计上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旱情信息的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及预测信息。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 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雨情、土壤墒情、蒸发量等气象数据的实施监测,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不断提高精确度,对重大旱灾趋势做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滕州市水务局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预报,对河道、水库等蓄存水量和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并预报水资源变化趋势,同时对供水工程情况及水源地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将监测数据及水资源变化情况定期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 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业及牲畜受灾情况进行监测,对农业受灾面积、受灾种类、减产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并及时汇总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民政、统计部门应对旱灾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救灾物资发放信息及时统计上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本辖区内的旱情信息进行监测,对旱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城市供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旱情信息及时汇总上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本市内的旱情信息及时汇总,对旱情发展情况做出预测并提出应对措施。对各种旱情信息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及时发布旱情信息。 4.1.2预防措施 在旱灾发生前,水利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境内蓄水工程的蓄水能力和抗旱能力,详细掌握我市境内河道、水库等蓄存水量及分布情况和地下水位情况,制定抗旱供水计划及水源应急调度预案,同时制定在旱情严重时的节水限水方案,以上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水利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在旱情发生前对所管水利工程进行检修维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对水井、机泵、扬水站、供水管网等进行维修改造,并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使其在抗旱工作中发挥作用。 气象等部门建立和完善旱情信息采集和预警系统,及时采集、传递旱情信息,提高旱情预测预报水平,同时调试好人工降雨设备及组织好相关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科学抗旱能力。 在旱情发生前,市财政部门要落实抗旱资金,并制定抗旱资金分配方案,使我市抗旱工作有资金保证。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性质分别制定本单位的抗旱预防措施。
4.2预警
4.2.1干旱预警
一、农业干旱预警
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对干旱等级的评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干旱等级划分为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和特大干旱(Ⅰ级)四个级别,并确定相应的干旱预警级别为四级预警。 (1)Ⅰ级预警 全市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80%时是特大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Ⅰ级预警。 (2)Ⅱ级预警 全市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60%~80%时是大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Ⅱ级预警。 (3)Ⅲ级预警 全市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40%~60%时是中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Ⅲ级预警。 (4)Ⅳ级预警 全市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20%~40%时是轻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Ⅳ级预警。
二、城市干旱预警
城市干旱等级按照《城市干旱指标及等级划分标准》中的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划分为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重度干旱(Ⅱ级)和极度干旱(Ⅰ级)四个级别。
(1)轻度干旱(Ⅳ级)。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市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城市中度干旱(Ⅲ级)。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11%—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市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3)重度干旱(Ⅱ级)。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21%—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市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4)极度干旱(Ⅰ级)。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31%,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市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4.2.2干旱预警发布 Ⅰ~Ⅳ干旱预警级别的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在旱灾发生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统计的旱情信息,应及时召开会商会。确定干旱等级,研究抗灾应急措施。并及时将会商结果下发到各防指和有关部门执行,同时上报市政府及枣庄防指。
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正式文字方式发布相应的干旱预警信息。同时责成市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通信公司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传媒等方式发布干旱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干旱预警级别,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城市供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旱情信息。
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干旱灾害原则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抗旱预案的启动与解除。干旱灾害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立即执行抗旱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抗旱信息畅通。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人口、水工程等情况及抗旱需要,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抗旱供水预案和较大水利灌溉工程灌溉调度办法等,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我市确定的干旱预警等级,确定相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我市的应急响应级别为四级,Ⅰ级响应(Ⅰ级预警)、Ⅱ级响应(Ⅱ级预警)、Ⅲ级响应(Ⅲ级预警)、Ⅳ级响应(Ⅳ级预警)。 5.2 Ⅰ级响应 当出现特大干旱时启动Ⅰ级响应。 5.2.1工作会商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主持会商,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5.2.2工作部署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紧急专题抗旱会议,部署抗旱工作。根据情况宣布进入特大抗旱期,下发紧急通知,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并在24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动员旱区紧急抗旱。同时积极请求枣庄防汛抗旱指挥部支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每天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天在市广播电视上及政府网站上发布《旱情通报》,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 5.2.3部门联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抗旱工作需要,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抗御特大旱灾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 (2)气象部门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每日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机地开展大规模、大剂量的人工增雨。 (3)农业部门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作物的受灾情况。做好抗旱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指导灾区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 (4)水务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农村人畜饮用水和城市用水,采取应急限水措施和调水措施。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并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同时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5)市财政局及时下拨紧急抗旱救灾经费,并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全力筹措资金支援灾区。 (6)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及时筹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市卫生局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8)市建设局立即启动城市抗旱应急供水计划,限制建设用水。 (9)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10)市经贸局、物资局、供销社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及时向灾区发放救灾物资,并定期向抗旱防汛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11)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5.2.4协调指导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全市的抗旱工作,抽派干部赴抗旱第一线,督促指导抗旱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制定合理调配水源措施,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制定高耗水行业关停或限水计划,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旱情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5.2.5 方案启动 当发生特大干旱时,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供应及电力供应,水务部门要组织抗旱服务队到抗旱一线,维修抗旱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搞好后勤服务。启动特大干旱水量调度方案:在水源保护区应急打深井,补充地表水;应全力开动引湖灌溉工程,积极提引南四湖水;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证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启动特大干旱节水限水方案:农村灌溉水定额降低20%;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另外根据气象条件,积极组织人工降雨工作。 5.2.6 宣传动员 抗旱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采取新闻报道、授权发布、新闻采访、召开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灾救灾政策和方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抗旱宣传工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各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热情,使全社会人民都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来。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进行抗旱。 5.3 Ⅱ级响应
出现严重干旱时启动Ⅱ级响应。 5.3.1工作会商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主持会商,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5.3.2工作部署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抗旱专题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参加,部署抗旱工作。根据情况宣布进入严重抗旱期。下发紧急通知,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向市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市指挥部在市广播电视上及政府网站上发布旱情信息及抗灾措施。 5.3.3部门联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各镇人民政府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枣庄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 (2)气象部门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机地开展大规模的人工增雨。 (3)农业部门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作物的受灾情况。做好抗旱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指导灾区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 (4)水务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农村人畜饮用水和城区用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并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同时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5)市财政局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指导、督促受灾市区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 (6)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及时筹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市卫生局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8)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9)市经贸局、物资局、供销社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供应工作,及时向灾区发放救灾物资,并定期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10)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5.3.4协调指导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全市的抗旱工作,抽派干部赴抗旱第一线,督促指导抗旱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制定合理调配水源措施,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制定高耗水行业关停或限水计划,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同时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旱情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5.3.5 方案启动 当发生严重干旱时,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供应及电力供应,水务部门要组织抗旱服务队到抗旱一线,维修抗旱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搞好后勤服务。 启动严重干旱水量调度方案:在重灾区根据可开采水量,应急打深井,补充地表水;全力开动引湖灌溉工程,积极提引南四湖水;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证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启动严重干旱节水限水方案:农村灌溉水定额降低15%;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另外根据气象条件,积极组织人工降雨工作。 5.3.6 宣传动员 抗旱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采取新闻报道、授权发布、新闻采访、召开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灾救灾政策和方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抗旱宣传工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各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热情,使全社会人民都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来。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进行抗旱。 5.4 Ⅲ级响应
当出现中度干旱时,启动Ⅲ级响应。 5.4.1工作会商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有关成员参加,分析旱情,发出通知, 视灾情启动抗旱预案。 5.4.2工作部署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根据需要确定为中度干旱,下发通知。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动员旱区群众抗旱。市防办及时对旱情进行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局部较重灾区调拨抗旱物资。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4.3部门联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做好抗旱工作。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枣庄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 (2)气象部门发布干旱监测、预报等气象信息。向市抗旱防汛办提供降雨、蒸发、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不失时机地开展较大规模的人工增雨。 (3)农业部门负责调查农作物苗情,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做好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 (4)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 (5)市经贸局、物资局、供销社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并定期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6)财政、民政部门做好抗旱资金筹措、发放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做好受灾统计。 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各自相应的工作。 5.4.4协调指导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指导本市的抗旱工作。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及时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的搞好调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 5.4.5方案启动 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按照抗旱水量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综合平衡水资源利用,在受旱区域降低10%的灌溉定额,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5.4.6宣传动员 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减轻旱灾损失,取得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依法抗旱。 5.5 Ⅳ级响应
当出现轻度干旱时启动Ⅳ级响应。 5.5.1工作会商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对旱情进行会商,分析旱灾情。 5.5.2工作部署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旱情发展趋势,了解、统计受旱情况,发布旱情通报;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情,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 5.5.3部门联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做好抗旱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做好各自相应的工作。 5.5.4协调指导 市防指统一协调,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 5.5.5方案启动 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在受旱区域降低5%的灌溉定额,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 5.5.6宣传动员 防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抗旱积极性,取得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依法抗旱。 5. 6 响应结束
当干旱灾害和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第六章 后期处置
6.1 损失评估 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民政、水务等有关部门对旱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6.2 灾民救助 干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对于受旱严重的地区,一方面继续狠抓抗旱工作,同时组织灾区富余劳动力广泛开展生产自救,大搞多种经营生产,农业损失副业补。通过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力转移,发展养殖业、经商等措施。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为灾民务工提供政策支持和权益保障,确保不拖欠灾民工资。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3 效益评估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及时做好抗旱资金储备,列入市财政年初预算。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水务局、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7.2 物资保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专门物资储备政策,按规范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抗旱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7.3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滕州市城区主要以开采地下水为主,沿湖区以提引湖水为主,库灌区以水库放水灌溉为主。在灌溉水源有限的情况下,旱田灌溉适当减少灌水次数。遇到严重干旱,则采取临时抗旱措施,适当发展喷灌。地下水埋藏较浅,开采容易的地方,积极发展打井取地下水,扩大节水型农业;在水资源比较短缺和提水成本较高地区要因地制宜,修筑塘坝等雨水集蓄工程,拦蓄地表水,蓄水保墒,为抗旱提供灌溉水源。 7.4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旱救灾的义务。在抗旱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在消防、环卫等部门及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应急抗旱预备队,在旱情严重时应急使用。 7.5 技术保障 建设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抗旱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建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之间的抗旱异地会商系统。建立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抗旱救灾信息的共享。同时建立旱情监测预报系统,提高对旱情的预测精度。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干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抗旱工作。 7.6 宣传与培训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同时对易旱区进行抗旱知识及旱情预防措施的宣传。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主要对节水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和抗旱技术进行培训。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年初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第八章 附则
8.1 编制、审查与审批
市抗旱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预案,须报枣庄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8.2 预案修订
抗旱预案启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每3~5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抗旱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滕州市抗旱预案简表
预警等级 |
耕地受旱情况 |
农村饮水困难情况 |
城市预期缺水 |
影响人口
(万人) |
会商主持人 |
响应措施 |
面积
(万亩) |
占耕地面积
比例(%) |
缺水人口数
(万人) |
占农村人口
比例(%) |
预期缺水量(万m3) |
缺水率(%) |
红色 |
85.44 |
80 |
102.84 |
80 |
1180.6 |
31 |
111.94 |
总指挥 |
Ⅰ级响应 |
橙色 |
64.08 |
60 |
77.13 |
60 |
914.0 |
24 |
84.23 |
总指挥 |
Ⅱ级响应 |
黄色 |
42.72 |
40 |
51.42 |
40 |
457 |
12 |
54.92 |
副总指挥 |
Ⅲ级响应 |
蓝色 |
21.36 |
20 |
25.71 |
20 |
228.5 |
6 |
27.47 |
副总指挥 |
Ⅳ级响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