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负责全市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专职副书记和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和副市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1)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决定和部署全市应急工作重大事项。副市长按照工作分工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