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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文字记录:
一、已经进入立夏了,进入五月底应该说09年过去了一半了,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市09年上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好吗?
王局长: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四个四”(打好“四大战役”,开展“四项行动”,搞好“四项建设”,强化“四项保障”)的整体工作思路,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狠抓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和村居安监网络规范化建设,强化了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季战役,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年1-4月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9.6%、42.1%,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二、我们经常说防患于未然,因此隐患的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当中就显得是非常重要。那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今年我市是如何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呢?
王局长:好的,这个问题由局法制信息科陈孝敬科长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陈孝敬科长:“隐患不除,事故难绝”。今年以来,围绕年初市政府确定的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打好安全生产春夏秋冬“四大战役”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目前,春季战役活动已经结束,现在正处在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重点的夏季战役阶段,同时,为迎接全运会的举办,我们正在积极部署“迎全运、查隐患、保安全”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安全领域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六制”(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事故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承诺制、整改公示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消号制),有效推进了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1-4月份,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25家(次),排查治理事故隐患1595项,为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因为我市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开采矿产的厂企为数不少,但是矿产资源的开采作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老百姓也特别关注,我想这也是属于我们安监系统每年的工作重点之一。一个矿山企业的建设经过一整套较为规范的程序,从规划、设计、基建、施工到竣工投产,经过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和验收,使得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而保证矿山企业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条件,那么咱们在平时的工作中 是如何落实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
王局长:这个问题请指挥中心的李玉纯主任给大家介绍。
李玉纯主任:所谓“三同时”制度,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个行业,“三同时”制度贯彻于行政许可的整个过程。下面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为例,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严把“三同时”关口的。
1、非煤矿山企业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非煤矿山企业首先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范的《开采设计》,《开采设计》中要有安全生产专篇;
2、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开采设计》进行审查,指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内容,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改正;
3、非煤矿山企业根据修改合格后的《开采设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安全设施建设;
4、非煤矿山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并试运行一段时间后,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由评价单位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5、《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后,非煤矿山企业基础建设包括安全设施建设合格,初步具备了安全生产条件。在提供相关材料后,非煤矿山企业可以向安监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我们在受理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时,还要深入到企业生产现场,对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运行正常。
四、主持人:当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应当怎么办?
王局长: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五、煤矿应该属于重点行业,那么除了煤矿还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还有一些人员密集场所,这应该都属于重点的行业。现在对于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家都是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如果想经营这些物品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如果是非法经营将有哪些惩罚。
王局长:危险化学品由安监三科负责,这个问题请安监三科李其海科长介绍一下。
李其海科长: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15种资料:
1、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公司出具);2、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大队出具);3、具备化工设计资质的化工设计院出具的化工设计图纸;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6、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证书;7、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证明;8、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9、通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信息网”“危险化学品政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填报、打印的申请表;10、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11、主管单位证明;12、属于加油站的经营单位提供成品油零售证书(正、副本)复印件;13、属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在办理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后,还应当按照《山东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办理许可及备案证明手续。14、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单位还须提交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15、属于监控化学品的还须提交山东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经营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对于非法经营的处罚问题:如果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五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丙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还需要进行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1、危险化学品单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3、危险性不明或新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分类和评估报告;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委托有关机构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需提供应急服务委托协议书;6、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的产品标准。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如果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或在接到登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登记的;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的;转让、出租或伪造登记证书的;已登记的登记单位在生产规模或产品品种及其理化特性发生重大变化时,未按规定按时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终止生产或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有上述六种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六、请介绍新禁止销售的农药有哪些?
王局长:这个问题请安监三科李其海科长介绍一下。
李其海科长:根据农业部有关公告,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有: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共23种。
根据农业部有关公告,限制使用的农药(19种):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等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在花生上使用。
七、我们来说一下执法检查,局长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
王局长:2009年,滕州市安监局结合行政许可、打击非法、“四大战役”、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一、突出执法重点。认真做好日常执法、专项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在日常执法时,突出抓好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执法监察,在执法监察覆盖面,执法频次上要达到有关要求。在专项执法工作中,依据单项法律法规规程,认真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同时,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危化品企业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工艺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非煤矿山非法采石采沙行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烟花爆竹企业违反四限(限量、限员、限改变使用用途、限禁止使用氯酸钾)和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执法频次。严格按照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及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确定各类企业的安全等级和执法监察频次,各安监中队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40家次(每人每季度不低于10家次),对列入重点执法监察范围的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其他工矿商贸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强化执法措施。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片面追究经济效益,导致出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达到检查一个规范一个,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直至关闭。同时,认真研究使用好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要利用好经济处罚手段,提高执法实效。要大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行政处罚不到位的要及时向人民法院移交,强制予以执行。
八、说到执法检查工作,总会联想到投诉和举报工作,能不能说一下我们局开展投诉举报工作的情况,以及市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或者说看到那种情况向我们举报呢?对举报有没有奖励措施?
王局长:这个问题请指挥中心的李玉纯主任给大家介绍。
李玉纯主任:2003年10月,《滕州市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就确立了事故及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积极鼓励广大市举报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人可向安全事故隐患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或者直接向市安监局举报。市安监局的举报电话是5888111。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同时,举报的隐患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举报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经查实,将给予2000元的奖励。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给更大关注,及时为我们提供隐患线索。在举报时,请将隐患所在单位、地址、具体隐患,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
九、主持人:今年6月份我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 6月份马上就要到了,那么在这段时间里咱们安监局都组织了哪些活动,王局长能和大家介绍一下吗?
王局长:好的,这个问题由局法制信息科陈孝敬科长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陈孝敬科长:今年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围绕这个主题,我们计划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十二个一”活动。(一)“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活动。计划于6月上旬在龙泉广场举办,重点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启动宣传彩车巡回宣传,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逃生自救、事故案例等展览和全市安全文化书画展,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材料,家庭灭火演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咨询等。(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根据省安监局编辑制作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光盘,市安委会办公室拷贝刻录后,向基层企事业单位发放,督促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座谈。(三)交通安全警示宣传设施建设活动。在全市城镇主要道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及城乡结合处,增设安全宣传广告牌、标志标示牌、电子屏幕等设施,印制或播发安全警句、警示语,恶劣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等,营造安全氛围,以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四)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答题活动。为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省和枣庄市举办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答题活动。(五)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培育活动。按照省和枣庄市要求,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制定方案,细化标准,培育典型,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培育活动。(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6月份第三周为国家确定的“应急预案演练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针对夏季汛期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一次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部门协同配合能力,充实完善救援力量和装备,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七)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选拔活动。按照省和枣庄市要求,在全市企事业单位组织参赛选拔活动,组队参加省和枣庄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大赛。(八)安全文艺节目汇演活动。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枣庄市要求,落实好枣庄市组织的安全文化下乡巡回演出活动。(九)安全知识“五进”活动。积极开展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居、进家庭”五进活动。送安全进企业:即全市各企事单位,利用开办夜校、班前一堂课等形式,积极组织全员培训,集中开展以“科学发展抓预防,预防为主重教育”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在青年集体中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送安全进社区、进家庭:即通过发放煤气、电器、交通安全常识等,在全市城镇社区、家庭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居民安全意识。送安全进校园:即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上一堂安全主题教育课,写一篇安全题材作文,动手制作一张安全祝福卡片寄送给亲人等活动,唱响“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口号,推动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知识。送安全进村居,通过编印发放《村居安全监督员实用手册》,加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高村居安全监督员业务能力,推进村居安全机构规范化建设。(十)“迎全运、查隐患、保安全”活动。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为“墨子节”、“红荷节”和全运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十一)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报道活动。按照《滕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滕州日报》、《滕州电视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和典型经验。(十二)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在全市安监队伍中继续开展向周全意同志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先进事迹,牢固树立坚守岗位、忘我工作、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监工作的使命感、神圣感、责任感。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向白国周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积极进取的学习精神、遵章守纪的工作作风、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铁面无私的管理理念、善为人师的教育方式,通过学习查找自己的不足,分析原因教训,明确努力方向,发扬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严谨务实的优良作风,把“三不伤害”落实到工作的各岗位、各环节、各时段,不断推进企业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10、建立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是保证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有效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前提。在刚才的介绍中你也提到,十一运会临近了咱们市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有没有组建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的这个打算呢?
王局长:这个问题请指挥中心的李玉纯主任给大家介绍。
李玉纯主任:事发初期的有效处置,是控制事故状态,防范事故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经济损失的关键。为强化事发第一现场的救援和控制能力,2007年5月,我市在对重大危险源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托瑞达化工、瑞达焦化、华润燃气、大明科技、瑞元香料等5家安全基础条件较好、人员素质较高的重点化工企业建立了液氨(甲醇)、液氯、粗苯(焦油)、香料、燃气5支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此外,各生产经营单位也结合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了各自的应急救援队伍。5支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辖区及周边的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鲁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山东省非煤矿山鲁南应急救援中心和公安消防队伍、专业医疗机构等专业救援力量一道,互相补充,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主持人:好的听众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行风热线节目就到此结束了,感谢您的收听,也感王局长等各位领导做客直播间和听众交流。本期节目的图文实录、音频节目也将及时发布在中国滕州网《行风热线》栏目中。欢迎您查阅浏览。您也可以对下期嘉宾提出问题、意见或建议。
在5月26号的上午九点,我们将邀请滕州市物价局的负责人客座直播间,接受群众的咨询和诉求,欢迎到时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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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我想开办一个乙炔气体经销点,请问乙炔气体经营销售是否需要办理安全许可手续?如果需要办理的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刘先生 15906327018)
王局长:乙炔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由安监三科负责,这个问题请安监三科科长李其海同志介绍一下。
李其海科长:从事乙炔气体经营销售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2、消防验收意见书(由消防大队出具)。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证书。6、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7、按照填表要求通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信息网”(网址:www.chinasafety.ac.cn)“危险化学品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一栏,进行在线填报、打印,并将打印好的申请表一式四份上报。8、成品油零售证书,正副本(仅加油站提供)。9、农药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仅农药经销点提供)。10、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11、主管单位证明(仅经营乙种危险化学品单位提供,加油站、剧毒品除外)。12、具备化工设计资质的化工设计院出具的化工设计图纸。如果这位听众朋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节目结束后,到市政务中心B楼B0006房间找我,或者打这个电话:5888286,我再详细的进行介绍。
问题二:我在滕州一家技校学过电焊,现在想外出打工,外地对上岗证要求严格,咨询如何办理电焊焊工上岗证?(张先生 13969473767 )
王局长:好的,焊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工种。特种作业培训工作有局法制信息科负责,请陈孝敬科长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陈孝敬科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申办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初次申办程序:
申办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到市安监局法制信息科办理报名手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即可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