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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服务承诺专题

滕州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公开服务承诺

时间:2012-06-27 来源: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A0212室
    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和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和服务业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对旅游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拟订全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发展重点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三)负责生活性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及各类行业协会的建立和工作开展;指导三产中介机构和广告业发展。(四)指导各镇(街道)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和服务业工作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拟订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服务业统计情况的督查与通报。(五)负责旅游和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审核、调度、协调工作;负责拟订服务业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牵头负责上级资金扶持的旅游和服务业重点项目的申报和相关资金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工作。(六)指导全市服务业企业利用外资、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拟订全市现代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七)负责编制全市旅游促销方案和促销资金使用方案;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游等工作。(八)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承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保险监督工作。(九)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类资源的整合、优化配置;贯彻执行国家、省、枣庄市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技术标准;承担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旅游示范点的申报、审核等管理工作。(十)制定全市旅游商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旅游商品的研究、开发等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定点工作;规范、优化旅游商品市场环境;指导全市旅游商品的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十一)负责组织全市服务业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服务业专题招商工作计划及招商活动方案;负责参与在谈外资项目的咨询、洽谈、跟踪和促进;负责做好全市有关产业政策、投资环境的推介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招商资源的收集整理工作,编印更新招商项目库。(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承诺:
    一、旅行社设立
    1、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市场开发科
    负责人:刘峰    电话:5888585
    2、办理流程:申请—现场检查—初审—报上级旅游部门审核、审批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由滕州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初审报枣庄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审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由省旅游局初审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3、申报材料:
    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企业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的证明;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提交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
    4、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起20个工作日之内做出答复,并逐级上报。
    5、收费标准:无
    6、法律或政策依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二、星级旅游饭店评定
    1、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旅游集散中心
    负责人:刘凤君    电话:5888585
    2、办理流程:申请—现场检查—初审—报上级旅游部门审核、评定
    一星、二星级饭店由滕州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审核、评定;三星级饭店由滕州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初审,报枣庄市星评委评定;四星级饭店由枣庄市星评委初审,报省星评委评定;五星级饭店由省星评委初审,报国家星评委评定。
    3、申报材料:饭店星级申请报告;对照《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评定》自查评分结果;缺项说明及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4、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起15个工作日之内做出答复。对于权限之外的申请,逐级上报递交。
    5、收费标准:无
    6、法律或政策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
    三、星级旅游餐馆评定
    1、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旅游集散中心
    负责人:刘凤君    电话:5888585
    2、办理流程:申请—现场检查—初审—报上级旅游部门审核、评定
    一星级、二星级旅游餐馆由滕州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审核、评定;三星级旅游餐馆由滕州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初审,报枣庄市星评委评定;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餐馆由枣庄市星评委初审,报省星评委评定。
    3、申报材料:
    旅游餐馆星级申请报告;对照《旅游餐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自查评分结果;缺项说明及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4、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起15个工作日之内做出答复。对于权限之外的申请,逐级上报递交。
    5、收费标准:无
    6、法律或政策依据:《旅游餐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四、A级旅游景区评定
    1、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规划发展科
    负责人:田广西   电话:5518116
    2、办理流程:申请—现场检查—初审—报上级旅游部门审核、评定
    1A、2A级旅游景区由滕州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初审,报枣庄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3A级旅游景区由枣庄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审,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4A级旅游景区由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审,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3、申报材料: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及有关材料。
    4、办理时限:自收到申报材料起15个工作日之内做出答复,逐级上报递交。
    5、收费标准:无
    6、法律或政策依据:《旅游景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五、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证)审批
    1、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安全副食品管理科
    负责人:孔奎   电话:5522219
    2、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3、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酒类企业的生产许可证;酒类企业的营业执照;酒类企业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酒类企业的委托代理书及委托代理合同;酒类企业的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办理时限: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对审查同意的准予办理证件;对审查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5、收费标准:无 
    6、法律或政策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滕州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违诺举报电话:551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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