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善国南路50号
职能职责:参与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方案和标准及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参与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协助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树木伐移事项审批;负责城市道路绿化、公园和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等工作。
服务承诺:
一、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占用、挖掘城市绿地的审批
1、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山东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2、具体负责科室:市园林管理处绿化管理科
负责人:马大国
电话:0632-5693612、5693115
3、办理流程:(1)申请;(2)会同城建室及申请单位现场勘查;(3)签订《挖掘、占用城市绿地协议书》。
4、办理所需手续及条件:
(1)受理条件:申请范围符合本单位的职权范围;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占用的。
(2)申报材料:《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占用、挖掘绿地平面图;《城区挖掘(占用)道路、绿化现场勘察表》复印件一份;其他有关材料。
5、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枣庄市物价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枣庄市城市绿化补偿收费标准的批复》(枣价费发[2009]139号);(2)收费标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按每平方米每日2元收取;城市绿化苗木移植、养护费用根据《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
6、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二、城市绿化许可的审批
1、审批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山东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2、具体负责科室:市园林管理处绿化管理科
负责人:马大国
电话:0632-5693612、5693115
3、办理流程:
(1)申请:建设单位到市园林管理处绿化管理科领取申请表,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对于申报材料齐全的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方案进行审核。
(3)审批:将资料审核合格的建设项目报送至行政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
(4)发证:将《城市绿地规划方案合格证》副本发给建设单位,正本存档。
4、办理所需手续及条件:
(1)受理条件:申请范围符合本单位的职权范围;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建设的。
(2)申报材料: 申请表(两份);建设项目规划图(1:500或1:1000一份);建设项目绿化规划方案(设计单位需具有相应资质),包括①绿地规划总平面图(1:200或1:500二份)②植物配置方案图(1:200或1:500二份)③绿化面积分部图(1:200或1:500二份)④绿地规划说明书;《土地规划出让条件》复印件一份。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审批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滕州市园林管理处违诺举报电话:5692116